close

不知道的人只有被人家牽著鼻子走罷了。
社會事關我屁事。
我就是要用法律的角度來處理。
不要用不知道來代表一切。
基本的法律常識還是要有。
不知者無罪在法律這條不適用。


我現在忽然感謝之前五專有上民法,商事法,有的沒的法。
不然我現在可能是傻傻的人。
真想認識更懂法律的人,告死她。


有沒有人有律師朋友介紹?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baby5 的頭像
    baby5

    人生就像大便

    baby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